10月30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白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因制作虚假贷款资料,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;贷前调查不尽职,交易背景审核不到位,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;内控管理不到位,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违法犯罪行为,被罚款135万元。
刘长伦(时任农行通榆支行科员)、朱明(时任农行通榆支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),二人对农行白城分行制作虚假贷款资料,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,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。
杨明(时任农行通榆支行党委书记、行长)对农行白城分行制作虚假贷款资料,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违规发放贷款;内控管理不到位,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违法犯罪行为事项负有责任,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二十年。
李润和(时任农行白城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)对农行白城分行贷前调查不尽职,交易背景审核不到位,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;内控管理不到位,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员工违法犯罪行为事项负有责任,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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